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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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安徽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09
发布时间:2012-08-09
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皖教秘科[2012]68号)(附件1),现就安徽省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安徽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围绕国家和安徽省的重大需求,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协同创新,努力营造协同创新的环境和氛围。
二、各单位要抓紧开展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组建工作,细化和完善组建方案,推动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培育过程中发现并解决协同创新中的重大问题。
三、原则上每个单位限报1项。安徽省省级2011计划重点支持面向安徽区域发展、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面向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鼓励各单位积极参与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并实质性承担任务,作为参加单位不占限额。
四、申报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的单位,须按照“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试行)”格式要求(见附件2),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如实反映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组建的真实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望各单位于2012年8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15份)及电子版报校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合作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李军鹏、吴燎原,电话:2901123, 2901116
电子邮箱:wliaoyuan@163.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合作办公室
201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