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17
根据教育部及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精神,合肥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科学技术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负责确定各专业复试线、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负责监督检查、统筹协调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复试录取工作相关制度,严守保密条例,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成立专业复试小组
各专职科研机构成立专业复试小组,负责专业综合面试工作。设组长1人,组员人数不少于4人,分别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院复试的人员担任。另安排记录员1人。
各复试组制定相应的复试程序和规则,存档备查,负责考生复试过程中综合面试的秩序安排和面试成绩的统计等工作。各复试组应于复试后及时报送综合管理办公室面试成绩,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汇总后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各专业招生规模及基本奖学金评定
1.科学技术研究院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定各单位各专业招生计划和总招生规模数。
2.2016年我校继续实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按照学工部相关文件执行。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及复试资格的审查
(一)复试线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1.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一区分数线要求的前提下,以公式(招生计划 - 推免人数)X 1.2 = 复试人数算出各专业复试人数(遇小数点进位),并按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划定复试线,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2.招生简章上按照一级学科公布招生计划的,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划线复试;其他专业按照二级学科划线复试。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达到国家线即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资格的审查
对非同等学力考生的资格审查由科学技术研究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考生本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交验本人学生证原件),同时收取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学生证复印件)和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指派专人验证并做好记录(资格审查记录登记表可从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资格审查后由科学技术研究院在考生本人初试准考证上签字后加盖科学技术研究院公章。未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考生不可参加复试。初试准考证丢失的可于资格审查时到学校招生办公室申请重新打印。
四、复试的组织实施:
(一)复试的内容和方式
复试含外语水平测试(包含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30分)和专业综合面试(满分70分)两个环节,总分100分。主要是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口语以及专业外语水平。其中外语水平测试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统一组织实施,专业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组织实施。
1.每位考生的综合成绩=初试总分(满分500分) +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3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70分)。(满分值为600分)
2.复试结束后,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本专业的拟录取名单。对于综合面试平均分低于60分的,视为综合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通知考生,并在科研院网站(http://kyy.hfut.edu.cn/)发布。
3.所有复试环节必须同步进行摄像录音,影像录音资料要存档备案。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统一安排在校医院进行。考生可在3月18日下午至21日到校医院缴费领取体检表。体检时间:3月20日~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体检费60元/人。
每位考生准备1张一寸免冠照片。
六、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每位考生的综合成绩=初试总分 +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值为600分)
2.复试结束后,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本专业的拟录取名单。对于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综合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2016年录取为推荐免试研究生占科学技术研究院2016年招生规模。
4.复试成绩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综合管理办公室设专人保管、汇总、排序、上报。
5.科学技术研究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定出拟录取名单。综合管理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将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并报送校招生办公室。对于复试不录取的考生,如考生有疑问,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七、保留入学资格
如考生本人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后再入校学习,考生本人要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申请表可从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打印),并在3月31日之前上交科学技术研究院综合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上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应届本科毕业生或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年限只能为1年或2年。双肩挑免试研究生均应保留入学资格2年。
八、调剂录取
1.调剂条件
考生申请调剂计划未满专业,在严格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基本政策的同时,原则上须符合我校接受调剂的有关要求,并经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后上报学校招生办公室批准,方可参加复试。
2.调剂程序
因生源不足需要接收调剂生,科学技术研究院综合管理办公室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 → 申请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 科学技术研究院综合管理办公室及时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遴选,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对拟同意参加复试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复试,并将拟录取意见通知考生,同时上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科学技术研究院对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以及政治思想表现调查表 → 招生办公室向拟录取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
3.对于要求调剂到外校的考生,如考生已在第一批复试名单内,须经科学技术研究院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将材料转走。
4.若第一批调剂复试后仍有名额指标,对于符合条件且未参加第一批复试的调剂生参加第二批复试,由科学技术研究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九、加试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缴纳加试费,标准为:非同等学力每人80元,同等学力每人120元,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综合管理办公室收取,收费项目统一填写为“加试费”,待复试结束后将财务处收费收据交回财务处,由招生办公室到校财务处按学校有关政策办理经费结算事宜。
十、其它注意事项
1.科学技术研究院党总支部向参加复试并拟录取的考生所在单位发出《调档函》及《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表现调查表》(表格电子版可在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文档下载里面自行下载打印),也可在复试时由考生将上述表格带回所在单位,由单位填写完毕后连同考生人事档案一并于4月21日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寄到科学技术研究院党总支部办公室。
2. 各复试组要认真填写《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测试打分情况表》、《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复试情况登记表》、《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汇总表》、《英语水平测试成绩汇总表》、《研究生复试综合面试和口语测试成绩汇总表》以及《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结果汇总表》,由复试记录员整理后,于复试结束后及时交科学技术研究院综合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上报学校招生办公室。
3.各复试组须将一票否决附加条件告知到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
4.科学技术研究院建立健全复试录取工作相关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5.全体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教师及工作人员须遵守保密原则、招生纪律和公平、公正原则。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