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5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发布2024年度与捷克科学院(CAS)合作交流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等条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1、数学和物理(申请代码1须选择A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2、化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3、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4、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D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捷方资助强度不超过60万捷克克朗/项。
(三)资助内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捷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捷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CAS资助捷方研究人员的国际交流费用与研究费用。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中捷(NSFC-CAS)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应符合《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三、学校申报截止日期和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学院审核后于2024年6月6日16时前在基金委系统提交,同时将纸质申报书、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各1份交至科技服务大厅,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的签字扫描版发至邮箱:zhaorui@hfut.edu.cn (邮件主题: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姓名)。
四、其他事项
1、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通知: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2475.htm
2、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项目)联系电话: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