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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发布地球科学部2024年度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4-04-30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发布2024年度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指南。请各有关单位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等条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位与资助范围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地球科学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科学传播等活动。包括以下3种类型:

1、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会议培训类”项目);

2、依托地球科学领域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或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限省部级及以上)开展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3、地球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

“会议培训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5万元/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中国科学家发起并主导的会议或培训活动。“科学传播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5万元/项。“战略研究类”项目资助强度根据研究所覆盖的地球科学领域及其下属一级、二级申请代码自行拟订,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项。

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限项规定

1、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2、上一年度或同一年度已获得过地球科学部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连续申请同一类型项目。

三、学校申报截止日期和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学院审核后于2024年6月3日16时前在基金委系统提交,同时将纸质申报书、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各1份交至科技服务大厅,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的签字扫描版发至邮箱:zhaorui@hfut.edu.cn (邮件主题: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姓名)。学院审核提交后请及时与科研院联系。

四、其他事项

1、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通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2507.htm

2、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项目)联系电话: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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