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6
各有关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安徽省“科技副总”选派推荐工作的通知》(皖科才秘〔2024〕119号)文件要求(具体通知内容可参见科技厅网站https://kjt.ah.gov.cn/kjzx/tzgg/122309611.html),现就安徽省“科技副总”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技副总”选派条件
1.应为我校正式或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科研人员。
2.在相关学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对相关行业有深度研究,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
3.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国家级人才可放宽至60周岁。
二、接收企业条件
1.应为安徽境内注册企业,不得为我校创办、入股的企业。
2.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企业为科技领军企业、独角兽(潜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
三、“科技副总”申请及推荐
1.各位老师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安徽省“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需求汇总表已发送至各学院,也可联系科研院技术转移中心),自主与企业沟通对接。
2.已有科研人员服务基础,但企业尚未纳入前期科技厅征集的技术人才需求汇总表的,也可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申请。
3.“科技副总”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2年,原则上每年在企业累计工作或提供服务时间不少于3个月,到期后可重新申请选派。同一人才原则上限报1家企业。
四、申请材料办理及时间安排
1.与企业达成合作意向老师,填写《安徽省“科技副总”服务企业申请表》(附件1)、与合作企业拟定《合作协议书》(附件2)。
2.中层领导干部根据《合肥工业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兼职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要求(见http://zzb.hfut.edu.cn/lby.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64),从网上办理兼职审批手续(操作见附件3)。教职工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及离岗创业暂行规定》要求(见http://rsc.hfut.edu.cn/rsgl/list.htm),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申请审批表(企业类兼职)》(附件4)。中层领导干部将组织部审批通过证明材料、教职工将校外兼职审批表连同附件1和附件2一起上报学院。
3.请各学院于5月27日-28日,完成各位老师校外兼职本学院签字盖章审批手续,并集中将报送材料及汇总推荐表(附件5)提交科研院技术转移中心办理盖章手续,附件1和附件2的word版发送至邮箱kyyjszyzx@hfut.edu.cn。盖章完成后,科研院技术转移中心将材料反馈各位老师,由各位老师配合企业向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材料。
联系人:周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2135
科研院技术转移中心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