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7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发布2024年度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传染病的生态学与演进(EEID)”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等条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包含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简称合作研究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简称合作交流项目)。
(一)合作研究项目。
1、资助领域
EEID项目支持对影响传染病传播动态的生态、进化、机体和社会规律及过程进行跨学科研究。项目申请应以对病原体传播动力学的量化、数学或计算分析为主题,建立并测试能够完整描述传染病系统的数学或计算模型,发现传染病传播规律。具体要求如下:
项目应为跨学科研究,聚焦传染病在宿主(包括但不仅限于人类、非人类动物和/或植物)之间传播的决定因素和相互关系。如:病原体的传播;气候等环境因素的影响;自然宿主的种群动态和遗传;病原体、病媒或宿主物种生物学的生理或行为如何影响传播动态;生态传播与进化动态之间的反馈;病原体传播的文化、社会、行为和经济因素等。项目可选取包括植物或动物疾病在内的陆地、淡水或海洋系统和生物体中通过动物、环境、媒介、肠道、呼吸道传播的病原体,选择从特定病原体到整体环境系统的任何尺度进行研究。鼓励研究人员对中低收入国家(LMICs)公共卫生关注的疾病体系,以及农业领域关注的疾病体系开展研究。
鼓励研究人员组建多学科团队,采用“全健康”理念开展相关研究。团队成员可包括生态学、流行病学、医学、兽医学、进化生物学、社会与行为科学、昆虫学、食品科学、微生物学、病理学、寄生虫学、地学、海洋学、水文学、数学等领域的研究人员。
特别提醒,若申请书中研究内容存在以下问题的,将不予资助:
(1)只关注进化变化的遗传模式(如比较基因组学);
(2)只关注人类疾病本身而不考虑更广泛的生态环境;
(3)只关注病原体发现;
(4)只关注宿主体内生物过程的研究;
(5)只关注媒介物种生态;
(6)只关注抗菌素耐药性或耐药基因传递而未考虑病原体的传播动力学,以及
(7)未预先确定重点研究的致病微生物。
关于资助领域的详细说明请参见基金委通知附件1。
2、申请代码
中方申请人请根据研究内容选择生命科学部代码(C0301)或医学科学部代码(H3009)作为申请代码1填写中文申请书。
3、资助规模
本合作研究项目资助规模为2项左右。
4、资助强度
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不超过450万元,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美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300万美元/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美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
(二)合作交流项目。
1、资助领域
EEID研究协调网络(RCN)项目旨在促进该项目各参与国中已在该领域有较好研究基础的研究人员建立新的合作研究网络。该网络侧重于传染病生态学、社会生态学和进化领域的问题,为实施新合作机制、培训、扩大参与以及合作技术与数据的应用等问题探索创新思路,进而解决EEID相关的跨学科问题。该项目鼓励青年学者、博士后、研究生和本科生参与。基于已有合作网络的申请将不再予以资助。具体资助领域描述请见基金委通知附件1。
2、申请代码
中方申请人应根据拟搭建合作网络的领域选择生命科学部代码(C0301)或医学科学部代码(H3009)作为申请代码1填写中文申请书。
3、资助强度
中方对获批准的EEID研究协调网络(RCN)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不超过100万元,其中包括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美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60万美元/项,其中包括用于资助美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
二、限项申请规定
(一)合作研究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该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
3、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
4、《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二)合作交流项目。
1、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2、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同一组织间协议框架下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3、申请本指南所列合作交流项目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
4、《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三、学校申报截止日期和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学院审核后于2024年11月18日16时前在基金委系统提交,同时将纸质申报书、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各1份交至科技服务大厅,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的签字扫描版发至邮箱:zhaorui@hfut.edu.cn (邮件主题: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姓名)。学院审核提交后请及时与科研院联系。
四、其他事项
1、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通知: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3318.htm
2、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项目)联系电话: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