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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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督局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6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项目的通知》<原文链接>。标准化专项项目视同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拟申报的老师仔细研读通知和申报指南(见附件1),明确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项目应符合2024年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申报指南要求。项目绩效目标中应有明确的标准成果,申报单位应主导制定(第一起草单位)省级地方标准(报批稿),或参与制定(起草单位中排名前三)省级以上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报批稿)不少于1项。突出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2、项目主持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或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需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信用记录良好,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3、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项目)。同一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个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或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或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项目主要研发内容已获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截至申报截止日期,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系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4、原则上项目按照A类50万元/项、B类20万元/项、C类10万元/项三类给予支持(A类成果为国际标准;B类成果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C类成果为省级地方标准)。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若立项批复的省财政资助少于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项目组自筹解决。建议联合省内企业、科研机构共同申报,在合作协议里约定差额经费解决方式。

5、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伦理审查。

6、申报指南中同一领域我校限额推荐1项。

二、申报流程

1、各学院同一指南领域限推荐1个项目,光电院、汽研院和工研院老师申报项目通过相关学院推荐。学院推荐函(附件3)9月23日中午12时前发送邮箱kyyzrb@hfut.edu.cn。学校资质材料根据推荐函发送给申报人。

2、获得学院推荐的申报人于9月23日17时前将申报书电子版(申报书正文和附件扫描成1个PDF文档)发送邮箱kyyzrb@hfut.edu.cn,文件名为“申报领域+XX学院+项目名称”,同时将1份申报书纸质材料(包括成果等附件)交到科技服务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择优遴选推荐,被推荐项目于9月27日17时前完成申报书盖章签字,预算审核,形式审查表(附件4,盖章签字)和预算审批单(签字)交科技服务大厅。最终版申报书电子版(申报书正文word文档和盖章扫描件)于9月29日17时前发送邮箱kyyzrb@hfut.edu.cn。学校统一报送。纸质申报书待获批立项后交。

三、预算、协议审核

我校牵头申报项目经费预算需通过“信息门户-科研经费审核-项目预算申请(对外)”提交预算审核申请并上传申报书中预算表。

联合申报协议需通过校“信息门户-科研管理系统-申请-纵向用章申请”(协议模板见附件5)提交,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纵向科研项目合同(协议)审批表》,携审批表、联合申报协议至科技服务大厅办理用章事宜。

四、个人提供的附件材料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在职证明,学位证,职称证书,申报协议,近三年科技成果(和指南任务相关的论文首页、奖励、专利、课题任务书封面或协议等,每个类别不超过5项)。

 

咨询电话:

省市场监管局科技和信息化处:0551-63356092

申报指南咨询:0551-63356380

申报书填写咨询:0551-63356306,63851369

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类项目)咨询电话: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附件:

1.申报指南.docx

2.申报书.docx

3.学院推荐函.xls

4.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表.doc

5.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协议模板.docx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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