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6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发布2024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请各有关单位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等条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
(一)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简称“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
(二)在华举办的有影响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简称“学术交流类”项目)。
(三)针对科学基金项目实施中产生的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前沿成果等,发挥正向宣传作用或与研究相结合的科学传播和科普活动(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二、限项申请规定
执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1、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本期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承担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三、学校申报截止日期和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学院审核后于2024年10月23日16时前在基金委系统提交,同时将纸质申报书、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各1份交至科技服务大厅,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的签字扫描版发至邮箱:zhaorui@hfut.edu.cn (邮件主题: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姓名)。学院审核提交后请及时与科研院联系。
四、其他事项
1、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通知: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3565.htm
2、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项目)联系电话: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