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基金委发布2024年度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4-09-26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发布2024年度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ISF)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等条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 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申请人可在以下领域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合作研究:

1、植物科学与农业(Plant sciences and Agriculture,申请代码1请选择C02, C13, C14, C15, C16, C20)

2、动物科学(Animal science,申请代码1请选择C04, C17, C18, C19)

3、生态学(Ecology,申请代码1请选择C03)

4、海洋生物学(Marine biology,申请代码1请选择C04, C19, D06)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 资助规模

拟资助合作研究项目45项左右。

(三) 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ISF向以方科学家提供相应资助经费。

(四) 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二、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合作研究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三、学校申报截止日期和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学院审核后于2024年11月18日16时前在基金委系统提交,同时将纸质申报书、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各1份交至科技服务大厅,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的签字扫描版发至邮箱:zhaorui@hfut.edu.cn (邮件主题: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姓名)。学院审核提交后请及时与科研院联系。

四、其他事项

1、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通知: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3587.htm

2、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项目)联系电话: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


合肥工业大学科研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9 news.hfut.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