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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发布2024年度与荷兰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4-10-25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4年度与荷兰研究理事会(NWO)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等条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资助领域为“Cities Amidst Climate Change: Enhancing Physical and Social Resilience in Urban Areas”,具体领域说明详见基金委通知附件1。

(二)申请代码。

申请代码1须选择D01、D07、E08、E10、G0413。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4项。

(四)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3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荷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70万欧元/项。

(五)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二、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三、学校申报截止日期和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学院审核后于2025年3月10日16时前在基金委系统提交,同时将纸质申报书、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各1份交至科技服务大厅,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的签字扫描版发至邮箱:zhaorui@hfut.edu.cn (邮件主题: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姓名)。学院审核提交后请及时与科研院联系。

四、其他事项

1、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通知: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3717.htm

2、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项目)联系电话: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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