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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发布2025年度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重点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4-12-13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与香港研究资助局(RGC)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重点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等条件要求,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定位。

本项目重点支持内地与香港科学技术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者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者科学前沿取得突破。项目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积极开展实质性的合作。

(二)资助领域。

本项目资助由内地和香港科学技术人员联合提出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计划,重点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海洋与环境科学、医学科学、管理科学等。

(三)申请代码。

申请人应根据项目研究内容自主选择相应学科的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后一级。

(四)资助计划。

2025年资助计划约为10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项。

(五)资助期限。

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六)评审程序。

双方资助机构各自组织通讯评审,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联合会议评审。

(七)申报要求。

1、内地和香港地区双方申请人须分别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和研资局提交项目申请。双方申请书中申请人与参与者的职称必须一致。

2、内地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3、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

二、申请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本合作研究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三)《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它限制。

三、学校申报截止日期和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人请按照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及科研诚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审核后,于2025年3月3日16时前在基金系统提交,同时将纸质申报书、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各1份交至科技服务大厅,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的签字扫描版发至邮箱:zhaorui@hfut.edu.cn (邮件主题: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姓名)。学院审核提交后请及时与科研院联系。

四、其他事项

1、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通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3949.htm

2、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重大项目办公室联系电话: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科研院重大项目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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