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3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发布2025年度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INSF)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等条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1、传统医药与药用植物(申请代码1请选择C13或H32下属申请代码)。
(1)中医药与波斯传统医学在重大疾病中整合与标准化的循证医学研究;
(2)可持续药用植物的生态种植、生物多样性与抗逆性;
(3)数字化和人工智能等工具在传统医学和药用植物分类分析及临床研究中的应用。
2、能源(申请代码1请选择B08、B09、E01、E02、E04或E06下属申请代码)。
(1)可再生能源;
(2)传统能源的高效利用;
(3)能源材料;
(4)储存技术;
(5)人工智能在能源领域的应用。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合作研究项目8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60-8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伊方合作者由INSF提供相应资助。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二、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四)《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三、学校申报截止日期和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及科研诚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审核后,于2025年8月20日16时前在基金委系统提交,同时将纸质申报书、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各1份交至科技服务大厅,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的签章扫描版发至邮箱:kyyzrb@hfut.edu.cn(邮件主题: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姓名)。学院审核提交后请及时与科研院联系。
四、其他事项
1、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通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5300.htm
2、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重大项目办公室:0551-62901951(吴老师),0551-62901115(赵老师)。
科研院重大项目办公室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