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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发布2026年度欧洲青年科研人员来华交流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6-04-03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6年度欧洲青年科研人员来华交流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等条件要求,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本项目采用双PI申请制,不设项目参与者,中欧双方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中方申请人:

1. 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3年期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

2. 能够为欧方申请人来华开展合作交流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

欧方申请人:

1. 具有欧洲国家国籍;

2. 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至2026年1月1日);

3. 具有博士学位,在欧洲高校及科研机构从事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并拥有正式职位;

4. 与中方项目申请人的研究方向优势互补;

5. 提交项目申请时,未被我国境内单位全职聘用;

6. 来华交流期间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资助内容与相关要求

(一)资助内容

本项目资助的合作交流活动包括学术交流、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为依托单位开设暑期学校课程、以及依托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平台开展合作交流活动等。

(二)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三)来华交流时间要求

欧方申请人在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实际来华交流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30天。

(四)资助强度

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不超过30万元/项。

三、学校申报截止日期和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人请按照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及科研诚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性审核后,于202691016时前在基金系统提交,同时将纸质申报书、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各1份交至科技服务大厅,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的签字扫描版发至邮箱:zhaorui@hfut.edu.cn (邮件主题: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姓名)。学院审核提交后请及时与科研院联系。

四、其他事项

1. 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通知: 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21239.html

2. 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重大项目办公室:0551-62901951(吴老师),0551-62901115(赵老师)。

科研院重大项目办公室

20264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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