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5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6年度与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等条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2026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委将资助以下三个领域的多边跨学科研究。
1. 水资源(申请代码1须选择B、D、E下属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1)水系统监测与数据。
(2)水处理、回用与资源循环利用。
(3)基于数据驱动方法的水灾害与极端事件韧性。
2. 能源(申请代码1须选择B、E、G下属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1)太阳能技术与应用。
(2)面向韧性电网的综合智能与可再生能源系统。
(3)低碳能源路径、部门耦合与能源效率。
3. 材料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E下属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1)先进功能与智能材料。
(2)能源转换、存储与可持续性材料。
(3)先进功能材料:纳米材料、生物材料与韧性系统。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每个资助领域及方向的具体内容,详见英文指南(附件1)或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秘书处网站(http://brics-sti.org/index.php?p=new/42)。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项目数量为9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经费),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等。各国资助机构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二、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二)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四)《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三、学校申报截止日期和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及科研诚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审核后,于2026年6月18日16时前在基金委系统提交,同时将纸质申报书、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各1份交至科技服务大厅,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的签章扫描版发至邮箱:kyyzrb@hfut.edu.cn(邮件主题: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姓名)。
四、其他事项
1. 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通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23515.html
2. 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重大项目办公室:0551-62901951(吴老师),0551-62901115(赵老师)。
科研院重大项目办公室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