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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发布2026年度理论物理专款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6-08-04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6年度理论物理专款项目申请指南。请各有关单位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等条件要求,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类型

经理论物理专款学术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26年度理论物理专款主要资助以下5个项目类型。

1.“理论物理创新研究中心项目”

申请要求:(1)申请人和骨干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团队已形成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2)依托单位出具不低于1:1资金匹配的承诺函;(3)资助期限2-4年,资助强度600-1200万元/项(每年300万元/项)。

2.“理论物理前沿引领项目”

申请要求:(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2)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0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本年度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本类型项目,理论物理专款学术领导小组成员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本类型项目;(4)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5)资助期限4年,资助强度约300万元/项。

优先支持以下11个研究方向:

1)黑洞物理及其周围环境效应的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A2504)

2)引力波的透镜效应及其应用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A2504)

3)可控长程相互作用的量子物态调控与错误缓解(申请代码2选择A2502)

4)量子多体系统的纠缠结构与非平衡动力学(申请代码2选择A2502)

5)非晶态物质形成与非平衡结晶过程的动力学(申请代码2选择A2503)

6)磁子混合系统的宏观量子态及其应用研究(申请代码2选择A2007)

7)温稠密物质的演化理论(申请代码2选择A2105)

8)激光核反应新理论及其应用(申请代码2选择A2702)

9)研究QCD物质性质的新方法与新探针(申请代码2选择A2703)

10)基于人工智能和高性能计算的量子场论研究新范式(申请代码2选择A2601)

11)极端物质状态下超出标准模型新物理(申请代码2选择A2605)

3.“理论物理博士后项目”

申请要求:(1)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理论物理的学习经历;(2)近3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在站从事理论物理及其交叉学科方向的研究,博士学位证书上的学位授予日期应为2023年1月1日(含)及以后;(3)申请人应为2026年1月1日后入站,2027年12月31日前仍在站的博士后,在申请书简历部分“博士后工作经历”中填写博士后入站和出站时间;(4)申请人应以博士后在站单位作为项目的依托单位;(5)已获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类项目资助的不得申请本类型项目;(6)申请本类型项目需要将博士学位证书、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在站证明等扫描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在站证明须注明入站时间和出站时间;(7)资助期限1年,资助强度约15万元/项。

4. “理论物理前沿讲习班”

申请要求:(1)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负责人获得过三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2)讲习班需安排系统性报告和前沿讲座两类课程,课程时间2-3周;(3)申请书中需明确提供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拟聘授课教师名单;(4)资助期限1年,资助强度40万元/项。

5. 理论物理文化与传播项目

资助理论物理专著和科普著作的出版、理论物理科学文化传播,旨在推动理论物理研究发展,提升大众对理论物理的认知水平,激发中学生、大学生及研究生群体对理论物理的兴趣。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助期限1年,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项。

资助彭桓武理论物理论坛,旨在促进理论物理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拓宽学术视野,加强理论物理与数学、生物、天文及应用学科的交叉合作。资助物理学拔尖学生基础理论菁英暑期学校,面向优秀大学本科生,探索培养优秀理论物理人才的新模式。资助理论物理专业学术期刊,提高办刊水平,促进国内外理论物理学界的学术交流。资助期限1年

二、限项规定

1. 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的理论物理专款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 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理论物理专款项目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3. 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理论物理专款研究项目。

4. 其他限项申请要求,按照《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执行。

三、学校申报截止日期和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及科研诚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审核后,于2026年9216时前在基金委系统提交,同时将纸质申报书、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各1份交至科技服务大厅,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的签章扫描版发至邮箱:kyyzrb@hfut.edu.cn(邮件主题: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姓名)。学院审核提交后请及时与科研院联系。

、其他事项

1. 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通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39818.html

2. 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重大项目办公室:0551-62901951(吴老师),0551-62901115(赵老师)。

科研院重大项目办公室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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