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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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6
有关单位 
     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招标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一、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70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只确立一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
 二、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首席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总负责人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三、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要根据本次招标确定的研究方向和范围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抓住几个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不能超过5个。
  2、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问题深入实地调查,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实际应用价值,特别是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必须以真实可靠的数据案例为基础,努力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完成时间一般为2至3年。
4、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果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5、投标者可根据课题研究内容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课题评审组织者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考虑。
  四、具体事项安排
1. 本校拟申请者请于4月30日前将投标选题及子课题负责人报送到社科办。
2.申报者按照要求应在5月30日前提交《投标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到社科办,由社科办组织专家论证(课题组可以提供专家名单),申报者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定稿。
  3.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投标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需提交《投标书》纸质文本一式7份及电子版;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15日。  
联系人: 王荣钊   2901118   wkc@hfut.edu.cn
全国社科规划办基金处 联系电话:010-83083062
 
社科办
201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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