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3-08-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校省级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科函〔2013〕8号)精神,省教育厅将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超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本次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1年之前(含2011年)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题、申请结项未通过和经批准延期的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清理要求
1.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实行网上结题(http://www.ahsr.edu.cn),请项目主持人使用Internet Explorer(IE)浏览器,并认真阅读附件1和附件2的内容,按要求进行操作。重点项目由省教育厅科研处组织结题,一般项目由学校社科办组织结题。
2.上述项目须在2013年12月1日前按照结题要求进行结题。到期仍未结题的,省教育厅科研处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3.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由项目主持人提出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行文)后报省教育厅科研处审定。延期结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自省教育厅科研处审定之日起计算,已申请延期的项目不再申请延期)。
三、材料报送
1、《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
2、项目成果纸质版材料1份及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按照《结项验收报告编写提纲及说明》要求装订在结项验收报告书内;论文类电子版为中国期刊网上下载的PDF版;研究报告类电子版须同时扫描采纳部门证明材料;专著类电子版只需提供专著封面、目录和版权页的扫描件。
3、联系人:王荣钊 联系电话:62901118
电子邮箱:wkc@hfut.edu.cn (务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结项材料”字样)
社科办
2013年7月29日
附件:
附件1:安徽省高校省级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中期检查及结题填写指南(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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