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3-08-16
各有关单位:
为助推“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各界智慧,进一步提高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增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的科学性和丰富性,经研究,合肥市发改委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重大谋划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项目范围是指本市五年规划期或者远景规划期内,处于策划、调研、论证阶段的重大谋划项目。
具体范围包括: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农林水利基础设施及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交通建设项目、能源建设项目、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项目、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现代服务业建设项目、工业建设项目、文化产业项目、跨区域合作项目等。
二、征集原则
一是重大性原则。总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各类谋划项目,其中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民生和社会事业及生态环保项目不受投资额限制。已签约项目不在本次征集范围。
二是科学性原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符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要求,对本行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
三是可行性原则。充分考虑土地资源、建设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供给条件,立足市情实际,既适度超前,又切实可行。
三、申报主体
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
四、材料要求
1、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项目简介(500字以内)。简介内容包括项目谋划单位和名称、项目提出背景及建设必要性、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估算总投资和资金筹措渠道、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等。
3、联系方式。申报材料须注明申报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姓名、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五、支持政策
对征集的项目按类别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论证,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合肥市重大谋划项目储备库”。评审论证每年安排两次,每次评选出100个左右重点推进的谋划项目,给予谋划单位或个人资金奖补。列入储备库的重大谋划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后,将对谋划单位或个人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
六、征集时间及方式
第一轮征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8月28日(周三)上午10时止,请本校参与者将填写好的《项目申请表》和《项目简介》电子版发送到wkc@hfut.edu.cn
社科办
2013年8月9日
附件: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市政务区东流路100号,市政务办公区B座2313室,邮编:230071
联系部门:市发改委重点项目办,联系电话(传真):63538417,电子邮箱: hf353816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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