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04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合肥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市科技进步奖:
申报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项目在技术上有重要创新,能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项目经过大规模应用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更新换代;
2、其整体技术应用期原则上应在一年以上(不含试用),证明其技术成熟,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3、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提交相关证明。对授权发明专利、获得国家新药证书、农作物国审新品种的成果转化项目优先支持。
(二)杰出贡献奖:
申报人及团队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创造性的、重大的科研成果,对推动本市科学技术进步及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创造了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引进企业完善产业链,推动产业发展成绩突出的;
2、申报人所完成的科技成果在申报前最近三个年度内,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以上的,并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上缴税金500万元以上;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并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上缴税金1000万元以上;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实现年新增产值1亿元以上;
3、申报人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三)科学技术合作奖:
申报个人或者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与本市合作中,其研发的重大科技成果,在合肥进行有效转化并实现产业化,对合肥经济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促进合肥与市外、境外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建立或开拓了合肥与市外、境外在科技方面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和交流渠道,并对合肥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
3、合作关系建立应在三年以上,合作内容主要指技术合作。
二、不得申报的项目:国家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具备而没有取得相关文件的项目;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存在技术实质性争议或主要完成单位、完成人排序的非实质性争议尚无处理结果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通知,申报使用统一印制的《合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合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相关文件从网站自行下载,网址:www.hfst.gov.cn)。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推荐书与主要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申报材料一式4份,其中包括一套原件,并将电子版(注明“2013年度合肥市科技奖励申报+单位名称”字样)发至kyk@hfut.edu.cn,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必须一致。
申报材料请于2013年12月13日17时前交至科技服务中心(学术会议中心1楼,62901951,62901925)。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联系电话62901121,62901115
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
2013年12月2日
附件:关于开展二○一三年度合肥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合科〔2013〕160号)
http://www.hfst.gov.cn/n7216006/n7497454/n26324304/n26324454/314443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