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13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1-2014年省自主创新专项资金自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科技秘【2015】67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对我校2011-2014年由省自主创新资金(合工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的项目(含“秋实计划”项目)开展校内自查。为做好本次自查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自查范围
1、2011-2013年自主创新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含“秋实计划”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2;
2、2014年省兑现的配套政策后补助资金项目。
二、自查内容
见附件1安徽省科技厅文件。
三、自查方式
1、各有关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按照自查工作通知的要求进行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省科技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3、科技合作办公室委托学校财务部审计办公室,对自查工作通知要求的所有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四、时间安排
1、3月13日-3月26日,各有关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自查自纠;
2、3月28日,向科技厅报送学校自查情况信息表和绩效总结;
3、3月21日-4月5日,省科技厅组织抽查;
4、4月10日,完成自查,做好接受审计准备。
五、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梳理项目执行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存在问题;
2、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提交自查报告,认真配合财务审计;
3、按照省财政资金专项项目管理要求,已结题的自主创新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秋实计划项目的结余经费学校将收回统筹使用。已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若已拨付经费的执行率低于70%,学校将终止拨付剩余经费。
4、逾期仍结题验收的项目,结合本次自查工作,同步清理。
联系人:周 雷
电 话:0551-62904186
科技合作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