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24
经科研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2015年度我校“春华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以及《科技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国科发〔2015〕52号)等文件精神,本着“跟踪国家需求,结合学校特色,培育科研成果”的指导思想,瞄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进行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培育,为争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奠定基础。
二、重点支持领域指南
鉴于经费有限,春华计划实施以来已支持的领域方向此次不再重复支持,鼓励自由探索,此次重点支持(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1、节能环保
重点支持节能新技术,碳排放控制、大气雾霾及环境污染治理及检测、生态修复新技术新方法等;
2、功能材料
重点支持仿生材料、智能材料、绿色节能新材料等;
3、电子信息
重点支持大数据与云计算、智能感知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的新理论与新技术等。
4、先进制造
重点支持极端制造技术、重大产品和重大设施寿命预测技术等。
三、申报有关事项
1、申报资格
项目主持人应为我校的在职职工,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国内外相关技术和产业的发展动态,有很好的相关工作基础,优先资助中青年科研人员。项目主持人或参加人只能同时申请或参与1个项目。
凡承担过我校立项的重点计划项目、春华计划、秋实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均不得申报。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校领导原则上不得牵头申报。凡获得过各类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评审与立项
坚持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原则。申报立项程序如下:发布指南、受理项目、项目评审(校学术委员会)、科研院院务会审定、上报学校、结果公示、批准立项。
3、申报时间
申请人必须在3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的电子版发至:kyk@hfut.edu.cn,两份纸质版交科技服务中心。所有申报项目执行期为2015年4月-2016年12月。
4、联系人
岳峰 电话:62901115
科技服务中心 电话:62901951
科研院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