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六届安徽青年科技奖表彰奖励活动及推荐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30

各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安徽省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联合组织开展的第十六届安徽青年科技奖励表彰奖励活动要求,现对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及第十六届安徽青年科技奖励表彰奖励活动候选人进行遴选并限额推荐,请各单位协助做好推荐工作,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在我省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荐材料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由候选人工作单位负责保密审查。

(三)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推荐。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全部填写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一式3份,其中原件2份(需贴候选人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复印件1份。

(二)有关附件材料1份,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证明材料需加盖技术应用单位财务章);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四、推荐材料报送时间

       请申报者务必于11月2日11: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院自然科学办公室。根据青年科技奖推荐要求,学校将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省青年科技奖,同时从中遴选推荐中国青年科技奖。

相关网址:

http://qnkjj.cast.org.cn/cms/contentmanager.do?method=view&pageid=view&id=cms056fcee6c8a24(中国青年科技奖)

http://www.ahpst.net.cn/ahpst/web/info_view.jsp?strId=1445696992306301&strColId=1435548417177003&strWebSiteId=1354153871125000(安徽省青年科技奖)

 

联系电话:0551-62901568   联系人:魏婧   邮箱:zrbcggl@163.com

附件1: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科研院自然科学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合肥工业大学科研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9 news.hfut.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