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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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7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包括6个试点专项(含青年项目)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5/201511/t20151116_122381.htm)。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相关指南凝练研究方向,积极组织科研队伍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资格  

    1、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

    申报项目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对于部分试点专项设立的青年项目,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当年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或青年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均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限项规定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项目;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个;改革前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6年6月底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3、特邀咨评委委员、咨询评议的专家、实施方案或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本人参与咨询和论证过的试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二、申报方式  

    1、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  

    请各申报老师将申报项目信息简表一份于2015年11月25日前发至kyk@hfut.edu.cn,以便学校及时掌握项目申报组织情况。    

    项目纸质申报书(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一式3份)于2015年12月15日前交至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

    联系人:岳峰、边会喜;联系电话:62901115。   

    2、各专项的管理机构的咨询电话如下:   

     (1)“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  

    专项管理机构: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咨询电话:010-88225198/88225196  

     (2)“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  

    专项管理机构: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咨询电话:010-88225128/88225138  

     (3)“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  

    专项管理机构: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10-58884866/58884865  

    (4)“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  

    专项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咨询电话:010-88375474/68343411  

    (5)“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试点专项  

    专项管理机构: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咨询电话:010-59199379  

    (6)“七大农作物育种”试点专项  

    专项管理机构: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咨询电话:010-68511832/68598087  

    3、网上填报

    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书具体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网络填报的受理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8:00至2015年12月28日17:00。其中,“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申报工作有特殊要求,请详见该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科研院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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