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03
校内各相关单位:
第十五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就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面向全国地质工作者,凡长期从事地质工作,热爱祖国、热爱地质事业、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学风正派,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地质科技工作者,可申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包括野外奖、科研奖、教师奖和荣誉奖;各奖项的申报资格请见《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附件3)。
已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人员,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委员不能申报。
二、申报程序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提名、部门审核推荐等环节进行申报推荐。
1.个人申请。申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坚持自愿原则。申请者认真阅读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申请书(附件4)。
2.所在单位提名。根据教育部科技司限额规定,每所教育部直属高校仅有1个推荐名额,学校将根据申请情况择优推荐。
3.主管部门审核上报。根据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有关要求,教育部科技司将组织专家,对提名申请人进行审查,择优推荐至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办公室。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于2017年05月0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相关申请附件材料1份,报送至学术报告中心一楼科研院科技服务大厅。电子版材料(包括申请书word文档、附件)同时发送至我办邮箱hfutkjjl@163.com。
联系人:王伟 陈大为 朱晓勇
电 话:62901126、62901543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五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通知(教技司[2017]58号)
附件2:第15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2017年)
附件3: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
附件4: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请书
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17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