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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港澳台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注意事项及联合申报信息
发布时间:2018-01-24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400号),申报注意事项及联合申报信息提示如下:

  

(一)申报和提交前,请认真阅读指南,按指南要求申报。

  

(二)申报推荐时限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8138002018291700。请申报单位于201829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工作。建议提前提交,避免在最后一天集中提交。

  

      各推荐单位于20182121700前完成项目的网上推荐工作。

      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18226前(以寄出时间为准),预申报书寄送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推荐函及推荐项目清单寄送科技部信息中心。

  

      网上项目状态为提交管理机构提交专业机构,按时报送预申报书、推荐函及推荐项目清单方可受理。

  

  

(三)预申报书签章和附件要求

      1.预申报书封面页:单位盖公章。

      2.预申报书诚信承诺书页:单位盖公章、法人签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3.附件应包括:

       (1)申报单位与所有中方参与单位的联合申报协议(中方单位之间的协议中应有所有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及签署时间)。

       (2)申报单位与国(境)外合作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联合申报协议,或合作意向书、support letter等。

       (3)指南要求的其它附件。

  

(四)部分指南方向的说明

  

         1.指南“2.1中国和韩国政府间大型产学研联合研究项目“2.2中国和韩国政府间科技联合研究项目的区别为:指南2.1支持的是大型产学研联合研究项目,指南2.2支持的是科技联合研究项目

  

         2.指南“3.0的中国和欧盟政府间合作项目

  

         “其他要求4)中方申报单位需是其参与的欧盟地平线2020计划项目的正式合作伙伴正式合作伙伴指中方单位应列入对应H2020英文申请书的“List of Participants”

  

         “其他要求5)中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书需附上其参与申报欧盟地平线2020计划时的英文项目申请书及翻译件(含预算),确保两份申请书内容和预算一致:翻译件仅需包含中方部分的内容(含预算),中方预申报书的研究内容和预算与H2020英文申请书的中方研究内容和预算一致。

  

          联系电话:010-68598010

  

          附件:政府间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中的部分外方信息.doc

  

          <原文链接>

  

  

科研院自然科学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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