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填报2019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请书 形式审查问题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9-03-11
发布时间:2019-03-11
各有关学院和项目申请人:
经审查,目前我校尚有部分申请书没有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要求填写,特别提醒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填报系统要求,撰写报告正文首页的标题位置需添加“报告正文”字样,详见图片;
2、参与者简历的教育经历中,如果是专科学校,应注明“专科”,不要写成“学生”或者“其他”;
3、申请者以及参与者简历中,导师只填写姓名,姓名后不加“教授”等职称,导师姓名必填;
4、“参与者简历”五个字不能删除,详情参照参与者简历模板要求;
5、日期格式前后统一,包括“教育经历”、“科研与学术工作经历”、“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情况”,同时按模板要求倒序排序;
6、参与者简历的教育经历中按模板格式要求填写。
7、申请人同年申报不同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需在每个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与本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8、请各类型项目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9、签字页的参与人员签名需工整清晰可见,不能使用复印的签字页。
如发现问题,请尽快联系所在学院基金系统管理员及时退回修改,并于3月11日(周一)晚19:00点之前将修改后的纸质申请书交至学术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
科研院自然科学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