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6
各有关老师:
根据《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277号)》、《合肥工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和《合肥工业大学博士学位专项资助基金实施办法》规定:获得博士学位的我校教师及科研人员由学校资助每人2万元,请符合条件且未获资助的老师于2019年4月12日17时前将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申请表一式1份,计划书一式2份交至学术会议中心科技服务大厅,并将电子版发送至kyk@hfut.edu.cn(标题格式为:姓名+博士启动专项申报)。
项目计划执行期: 2019年5月-2021年04月。
待学校审核通过后,请各位老师按照相关经费管理文件合理编制预算,于4月15日-4月19日将预算表通过科研系统提交财务部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审核(操作说明参见《关于开通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网上审核的通知》的第二条“科研系统(项目立项后预算填写),网址链接”),联系电话:0551-62901965。
特别提醒:
1、提交预算审核时请务必填写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手机号,以便及时沟通经费审核事宜;
2、请在科研系统“预算凭证”中上传任务书;
3、预算表中备注栏需简要写出各预算内容,其中设备费请详细写出设备名称,不能笼统写为“购置小型仪器设备”;
4、建议遵从科研规律,不要将2万元全列入一个预算科目;
5、填列预算时,预算表中有子项的请填入子项(例如:设备费需填写到设备购置费、设备改造与租赁)。
6、设备费不能调增,请充分考虑其预算经费。
自然科学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901951、62901115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博士学位人员专项基金申请表(2019版).doc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博士学位人员专项资助基金计划书(2019版).doc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docx
科研院自然科学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