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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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3

校内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原文链接),现面向全校开展安徽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申报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实验室应已培育运行和对外开放2年以上;实验室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具备承担和完成国家、省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研究水平居省内一流,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

2. 实验室应以提升原始创新、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能力为目标,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前沿性、公益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够引领带动学科和产业发展;已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科研特色,实验室所在学科原则上为特色优势学科。

3. 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以及年龄、知识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固定科研人员一般不少于30人。

4. 已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和设施,独立物理空间原则上不少于1000平米,依托学院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建设、运行基本条件保障。

5. 各推荐二级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申报的实验室研究领域和主要研究方向应与安徽省现有的重点实验室不重复或雷同,主要学术带头人原则上不与学校现有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相互兼任,原则上不再支持已有在建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的二级单位推荐申报,符合上述条件的二级单位限报一个推荐项目。

6. 拟推荐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实验室建设条件要求应满足《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见附件1)相关规定。

二、申报程序

       1. 校内各单位请于2019718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科研平台学院推荐函》(见附件21份、拟推荐的实验室申报书(撰写提纲见附件3)和相关附件支撑材料打印装订成一册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校学术会议中心一楼科技服务大厅,材料电子档以“拟申报实验室名称-学院名-负责人姓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hfutkjjl@163.com,预期不予受理。

       2. 此次为限项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终推荐2个实验室上报。

       3. 经遴选被推荐申报的实验室项目须在2019年7月25日后按照安徽省科技厅通知要求进行网上在线填报,申请书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下载打印纸质版一式3份(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的内容数据务必完整准确并保持一致,封面加盖学校公章,其中1份学校留存),于8月23日前报送至省政务中心2号大厅36号省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联系人:朱晓勇    联系电话: 62901925

        附件1.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docx

        附件2.申报科研平台学院推荐函.doc

        附件3. 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提纲).docx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19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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