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0
一、特别注意事项
1、计划(任务)书各项预算及预算说明原则上与申请书保持一致,不宜变动过大,设备购置费不宜增加;如预算说明存在以下第二条所述问题,请更正。
2、加工形成设备的,在自制设备费预算;形成材料(即加工用的材料由加工单位提供,加工完成后将材料交给项目组)的,在材料费预算。
3、有合作单位的项目,注意以下两点
(1)提交总预算同时还应提交合作单位科研、财务部门盖章的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2)在总预算中明确合作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在说明书最后一条说明合作研究单位名称、资金是否外拨、外拨资金金额。
二、2019年财务处审核国家基金申报书预算时发现的常见问题及正确方式
1、设备费不写主要用途或测算依据(国家基金预算编制要求写出每项开支的主要用途和测算依据,基金委的财务评审专家据此判断购置的合理性和相关性);
2、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填报中包含了测试的材料和形成的设备(涉及的材料和设备应分别在材料费和设备费中预算,否则,报销时会因预算不符出现问题);
3、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交流预算中写出已经作废的文件文号或超过文件规定补助标准进行测算,相关文件如下: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
《合肥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19〕78号
《合肥工业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16〕117号
4、参加会议放入会议费预算说明(应与差旅费一起说明,举办会议才在会议费说明);
5、将应放入差旅费/会议/国际合作交流费预算的会议注册费放入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预算;
6、专家咨询费用800元的旧标准,新标准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2天内可以为2000元/天;
7、其他费用中列支电话、网络费(该费用在间接费用中开支,不能在直接费用中开支)
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