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冠肺炎防治技术产品创新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7
发布时间:2020-02-17
各相关单位、各位老师: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实施新冠肺炎防治技术产品创新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原文链接),请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仔细研读通知,明确条件要求,积极申报。
注意事项:
1、支持方向:新冠肺炎防治创新型技术、消毒杀菌产品、诊断试剂、疫苗、治疗性药品、医疗器械、智慧监(检)测平台等研发及产业化(具体见通知原文);鼓励产学研医联合申报;采取“先立项、后补助”方式支持。
2、中央驻皖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推荐。此次采用电子化方式推荐,即报即审,有效期暂定3个月(自印发之日起)。
3、请拟牵头申报的单位或老师,尽早将《立项申请报告》PDF版和《项目申报科研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签字扫描版发送至自然办邮箱:kyk@hfut.edu.cn(邮件主题:省发改委专项申报+姓名),同时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备。
省发改委联系电话:0551-62601637(陈文生)。
自然办联系电话:62901951、62901115(赵老师、岳老师),邮箱:kyk@hfut.edu.cn。
科研院自然科学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