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3
校内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认定及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请相关单位及创新平台认真组织实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工程实验室申报和认定工作
1.认定范围及申报条件:
拟推荐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研究范围及申报基本软硬件条件等参照省发改委通知及《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省级评审时会查验牵头单位人员社保等证明材料;提交申报材料时须提供学院推荐申报函(附件3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院长签字盖章)。
2.申报材料要求:
(1)组建方案编制提纲参考《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中格式;
(2)申报书封面须注明申报事项,如“2020年省工程实验室组建方案”;
(3)申报书封面之后第一页须为基本情况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附件4)、第二页需为真实性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附件5)。
3.推荐申报要求:
(1)各二级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建设项目应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学科优势特色,申报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具体明确,避免宽泛笼统,并保证申报材料相关数据信息真实性;
(2)拟推荐申报的实验室不得与发改委在建省部级平台重复或雷同;
(3)学校不再支持已有在建国家发改委或省发改委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二级单位推荐申报。
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验收评估
1.验收评估范围:
(1)2017年度(含)之前批复、尚未验收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原则上需参加验收,2018年度批复的自愿参加验收;
(2)2019年度(含)之前通过验收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原则上需参加评估;
(3)2016年度(含)之前批复的国地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原则上需参加验收,2017年批复的自愿参加验收。
2.验收和评估条件:
参考省发改委通知(附件1)和《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相关具体要求。
3.评估和验收申报材料要求:
(1)评估和验收类均按照评估总结报告编制提纲编写,提纲请参考《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
(2)申报书封面须注明申报事项,如“2020年省工程实验室评估报告”“2020年省工程实验室验收报告”“2020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验收报告”等;
(3)申报书封面之后第一页须为基本情况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附件4)、第二页需为真实性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附件5)。
三、材料上报
请相关单位于2020年4月21日下午5:00前将实验室(或中心)申报组建方案(或验收、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支撑材料打印装订成一册一式5份、申请(或验收、评估)汇总表(见附件6、附件7、附件8)及申报实验室学院推荐函纸质一份一并报送至校学术会议中心一楼科技服务大厅“基地与奖励”窗口,上报材料电子档以“学院名-实验室名称-申报/验收/评估材料”命名后发送至邮箱kyyjdb@hf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并按照通知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办法处理。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62901925 18919661177
联系邮箱:kyyjdb@hfut.edu.cn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附件1.安徽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认定及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4:申报、验收和评估创新平台基本情况表(格式).xlsx
附件5:申报、验收和评估创新平台填报信息真实性承诺书(格式).docx
附件6.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7.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验收评估汇总表.xlsx
附件8:2020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验收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