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补充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纸质结题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0
发布时间:2020-05-20
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要求,2019年资助期满项目的结题材料需提供纸质版至基金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提交结题材料范围
尚未向学校提交纸质结题材料或提交纸质材料后被基金委退回修改的项目。
二、时间节点与要求
请于2020年5月28日17时前将决算审核单1份和结题报告2份(注:结题报告以基金系统中版本为准,双面打印,不含附件)交至学术会议中心一楼科技服务大厅。
科研院自然办联系电话:0551-62901951,62901115。
科研院自然科学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