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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1

校内各相关单位:

    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申报提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方式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分为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专用项目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推荐方式采用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方式。我校作为提名单位可对申报项目进行推荐。

二、申报安排

通用项目:

请拟以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进行单位提名申报的项目,按照要求尽快准备提名书材料,并0601日后联系我办分配生成提名项目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提名书和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于202006251700前完成提名材料提交工作。

专用项目:

申报专用项目需承担过军队或国防科工局涉密项目。如果之前未进行教育部科技司组织的成果鉴定,请在0525日前与科研院军工办联系,待教育部科技司确定鉴定时间。申报专用项目需在0610日前在教育部科技司完成成果登记,具体请联系科研院军工办。专用项目申报材料需在涉密电脑上填写。

三、推荐材料要求:

  教育部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需进行网上提名和纸质材料报送。请仔细阅读系统使用说明和各类提名书填写说明,按要求认真填写。

      通用项目联系人:陈大为

  电话:6290192562901126

邮箱:hfutkjjl@163.com  

      专用项目联系人:汪静、汪国林

  电话:6290112462901165

  

温馨提示:按照学校科技成果管理相关规定,我校作为参与单位(非第一完成单位)的科技奖励项目需经科研院审核后方能进行申报用章。请申报项目的我校牵头完成人提前5个工作日以上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在成果栏目中点击子栏目奖励管理,进入奖励申报页面提交奖励申报申请,并将签字签章后的科技奖励联合申请审批材料(见附件3)作为附件提交,办理相关审核工作。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pdf

         附件2: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

         附件3:科技奖励联合申报项目申请审批材料.doc.doc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军工办

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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