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1
校内各相关单位:
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申报提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方式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分为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专用项目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推荐方式采用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方式。我校作为提名单位可对申报项目进行推荐。
二、申报安排
通用项目:
请拟以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进行单位提名申报的项目,按照要求尽快准备提名书材料,并于06月01日后联系我办分配生成提名项目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提名书和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于2020年06月25日17:00前完成提名材料提交工作。
专用项目:
申报专用项目需承担过军队或国防科工局涉密项目。如果之前未进行教育部科技司组织的成果鉴定,请在05月25日前与科研院军工办联系,待教育部科技司确定鉴定时间。申报专用项目需在06月10日前在教育部科技司完成成果登记,具体请联系科研院军工办。专用项目申报材料需在涉密电脑上填写。
三、推荐材料要求:
教育部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需进行网上提名和纸质材料报送。请仔细阅读系统使用说明和各类提名书填写说明,按要求认真填写。
通用项目联系人:陈大为
电话:62901925、62901126
专用项目联系人:汪静、汪国林
电话:62901124、62901165
温馨提示:按照学校科技成果管理相关规定,我校作为参与单位(非第一完成单位)的科技奖励项目需经科研院审核后方能进行申报用章。请申报项目的我校牵头完成人提前5个工作日以上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在成果栏目中点击子栏目奖励管理,进入奖励申报页面提交奖励申报申请,并将签字签章后的科技奖励联合申请审批材料(见附件3)作为附件提交,办理相关审核工作。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军工办
2020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