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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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5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请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积极申报。

一、申报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明确申请资格和限项要求等。

      2、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申报将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系统开通时间:20201012800。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

      3、项目预申报书请于2020112516:00在申报系统提交审核。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4、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提交前,项目经费预算需经校“信息门户-科研审核”系统提交项目预算申请,详见校园网通知),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5、其他申报要求,详见科技部网站原文通知。

二、联合申报协议

      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联合申报协议需通过校“信息门户-科研系统-申请”提交纵向合同申请(详见校园网通知),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纵向科研项目合同(协议)审批表》,连同申报协议和《项目申报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等到学术会议中心一楼科技服务大厅办理用章事宜,学校将留存一份申报材料。

三、咨询电话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98010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72160

     科研院自然办联系电话:0551-62901951(赵老师),62901115(岳老师)。

     原文通知链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00930/3578.html

附件1:“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3《项目申报科研诚信承诺书》

科研院自然科学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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