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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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7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0387)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分为两类:即面上攻关类,包括高新技术、农业农村、社会发展、质量基础四个领域;重点专项类,设立人口健康、科技强警、生态环境、标准化、科技援藏援疆援青、国际科技合作、长三角科技合作以及大别山等贫困革命老区、皖北地区乡村振兴8个专项。其中科技强警、生态环境、标准化专项分别与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实施。

我校可牵头申报的专项:面上攻关类、科技强警、生态环境、标准化、科技援藏援疆援青、国际科技合作和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无偿资助、分档支持的方式;其中面上攻关类和科技强警、生态环境、科技援藏援疆援青、国际科技合作、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统一按照80万元/项、50万元/项、3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标准化专项按照50万元/项、20万元/项、1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其中由企业承担的项目,承担单位投入应不低于项目资金总投入的60%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请拟申报的老师仔细研读通知和申报指南(见附件1~4),明确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项目应符合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各领域和专项申报指南要求,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或技术成果示范推广应用目标任务,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可行性。突出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实施项目,鼓励与县区单位合作申报项目,引导科技资源向基层、企业聚集;鼓励与长三角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从202111日至20231231日。

    2、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411日后出生),超过57周岁的需提供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非申报单位职工的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合同期内项目主持人在项目申报单位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需提供主持人年龄、工作单位、聘用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

    3、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和各类后补助、奖励、股权债权投资项目除外)。

    4、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按内设学院或研究所统计)和主持人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项目被撤销或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申报;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5、符合多个类别或专项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科技援疆援藏援青专项及分配有2个及以上申报指标的单位除外),同一人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及以上项目。

    6、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目标任务及项目资金额度,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及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7、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若立项批复的省财政资助少于申报单位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并在项目申报书中做出承诺,出具承诺函,明确自筹经费解决方式(建议联合省内企业、科研机构共同申报)。项目立项后,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任务书。

    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三、我校牵头申报的各类项目

    项目申报系统: “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栏,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1278:00关闭时间2020123117:30

    1、限额申报项目

    (1)面上攻关类:限额推荐7项(其中不少于2项是与县域单位产学研合作项目)。

    (2)生态环境专项:限额推荐2项。

(3)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限额推荐1项。

(4)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限额推荐2项。

(5)国家级和评价优秀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可各推荐国际科技合作1项。

(6)一室一中心、有关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可各推荐面上攻关1项和生态环境专项1项。

    请拟牵头申报上述专项的老师将申报书(系统开放后下载2021年模板,校内初评用)及附件材料、联合申报协议(盖章)、申报信息简表(见附件6)和申报形式审查表(见附件7)各1份,于2020122117前交至学术会议中心一楼科技服务大厅,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kyyzrb@hfut.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申请+专项类别+姓名)。逾期恕不受理。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后,各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证明材料。

    2、非限额申报项目

    (1)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项目申报不限额,由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我校)负责推荐;

    (2)科技强警专项、标准化专项项目申报不限额,分别由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荐,请拟申报的老师尽早与相关单位处室联系。

四、预算和申报书审核

   我校推荐的牵头申报项目经费预算需经校“信息门户-科研审核-项目预算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并上传申报书中预算表,详见校园网通知(特别提醒:预算审核通过前不要在申报系统里提交)。预算审核后,下载打印预算审批表交至科技服务大厅。项目申报书(包括自筹经费承诺函)于2020122917前在申报系统提交审核。

科技强警类项目请于2020122317前在系统中提交审核,同时预算审批表交至学术会议中心306

五、联合申报协议

    联合申报协议需通过校信息门户-科研系统-申请-纵向合同申请”(详见校园网通知)提交,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纵向科研项目合同(协议)审批表》,携审批表和联合申报协议至科技服务大厅办理用章事宜。

六、纸质材料报送

   待申报项目通过省科技厅评审并公示,申报书与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合作单位盖章、项目参与人员签字)在公示后5天内交至学术会议中心一楼科技服务大厅办理用章事宜。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系统申报材料一致。未通过评审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七、参与外单位项目申报

   请参与人填写《参与申报外单位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声明》(见附件8),参与人本人签字确认。携带项目申报材料至科技服务大厅办理用章手续,其中学校留存一份申报材料。

   面上攻关类、生态环境、标准化、科技援藏援疆援青、国际科技合作和长三角科技合作等专项申报事宜请和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类项目)联系: 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科技强警专项申报事宜请和军工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62901124(汪老师)。

附件1 皖科资秘〔2020〕387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 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docx

附件3 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限额推荐指标.docx

附件4 部分项目推荐单位名单.docx

附件5 2021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系统开放后下载2021年模板,校内初评用).zip

附件6 2021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信息简表.xls

附件7 2021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表.doc

附件8 参与申报外单位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声明.docx 



 

科研院

20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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