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3
各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的提交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所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需填报《进展报告》(2020年底结题项目及2020年新批准项目除外)。
二、填报要求
1、《进展报告》填报内容包括:“重要研究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其他需要说明情况”及“研究成果目录”。
2、“重要研究进展”主要阐述本年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是进行项目评价的重要依据,应做真实详细的说明。
3、“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若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填写“无”。
4、正文中如有需要使用图表、公式的,统一在“附件”中添加,正文中注明索引关系。
5、发表论文、专利、奖励等研究成果,请利用“成果在线”导入研究成果目录。
6、研究成果只能提交2020年当年取得的成果(不得列入与本项目无关的成果;不得列入未标注本基金资助的论文)。若因出版时间等原因未能列入2019年度《进展报告》的2019年度成果,可在正文“三、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中补充说明,或者在结题时一并录入即可。
三、提交时间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网站链接),按要求在线撰写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填报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院系管理员登录ISIS系统可查阅本院系项目清单及《进展报告》,并对提交的《进展报告》进行审核。
确认无误后,于2021年1月4日17时前在系统提交,学校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ISIS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逐项确认。对未按规定提交的,NSFC将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记入个人信誉记录,并将影响间接费用拨付、项目正常结题和新项目申请。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项目)联系电话: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