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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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12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伊朗自然科学基金会(INSF)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1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合作与交流。请各有关单位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等条件要求,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经双方协商,2021年NSFC与INSF将在数学、生命科学及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开展联合资助,具体包括:
1. 数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A01至A06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2. 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3. 材料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E01、E02、E03、E13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资助规模及强度
2021年计划资助合作研究项目15项左右。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INSF向伊朗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注:该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二、申报截止日期
2021年7月5日16时前在系统提交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包含所需的附件材料。待学院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于7月6日16时前将科研审核系统的预算审核单、形式审查表和申请材料各一份交至科技服务大厅,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zhaorui@hfut.edu.cn(邮件主题:与伊朗自然科学基金会项目申报+姓名)。
四、其他事项
1、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通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1026.htm
2、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项目)联系电话: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