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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自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12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伊朗自然科学基金会(INSF)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1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合作与交流。请各有关单位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等条件要求,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经双方协商,2021NSFCINSF将在数学、生命科学及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开展联合资助,具体包括:

1. 数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A01A06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2. 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3. 材料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E01E02E03E13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11日至20241231日。

(三)资助规模及强度

2021年计划资助合作研究项目15项左右。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INSF向伊朗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注:该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二、申报截止日期

20217516时前在系统提交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包含所需的附件材料。待学院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于7616时前将科研审核系统的预算审核单、形式审查表和申请材料各一份交至科技服务大厅,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zhaorui@hfut.edu.cn(邮件主题:与伊朗自然科学基金会项目申报+姓名)

四、其他事项

1、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通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1026.htm

2、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项目)联系电话: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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