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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7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科技部发布“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请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仔细研读申报通知和指南,明确申请资格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等,积极联系相关单位联合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2、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

     3、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申报系统里下载),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4、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二、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将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20217288:00申报书开始填报,82416:00之前在系统提交。

2、联合申报协议(模板下载见附件2)需通过校“信息门户-科研系统-申请”提交纵向合同申请,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纵向科研项目合同(协议)审批表》,连同申报协议和《项目申报科研诚信承诺书》等到学术会议中心一楼科技服务大厅办理用章事宜,学校将留存一份申报材料。

业务咨询电话:

“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75

原文网址: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706/4388.html

科研院基地办联系电话:0551-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需要在申报系统创建账户和项目的老师请联系吴老师。


  附件:

1. “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      “揭榜挂帅”榜单.pdf

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协议模板(供参考)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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