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发布与土耳其科学技术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等条件要求,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 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2022年度合作的资助领域包括:
1、Advanced Materials: i.e. MEMS/NEMS(申请代码1须选择E13)。
2、Energy: Energy Storage and Battery Technologies, Solar Energy(申请代码1须选择E06或者E02)。
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 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8项。
(三) 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0万元/项(直接费用),土方资助强度为100万里拉/项。
(四) 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联合申报协议
合作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由双方申请人签署合作协议(模板见基金委通知附件)。申报人请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涉外科研项目合同(协议)审批表》(见附件),送相关部门审批;合作协议通过校“信息门户-科研系统-申请”提交纵向合同申请,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纵向科研项目合同(协议)审批表》,连同协议到学术会议中心一楼科技服务大厅办理用章事宜。学校将留存一份协议及涉外科研项目合同(协议)审批表。
三、申报截止日期和材料报送
申请人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待学院审核通过后,请于2022年5月19日16时前在基金委系统提交,同时将科研审核系统的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的签字扫描版发至邮箱:zhaorui@hfut.edu.cn(邮件主题:与土耳其科学技术研究理事会合作项目申报+姓名)。
待学校审核后,申请人将申报书、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各1份签字原件于5月20日16时前交至科技服务大厅。
四、其他事项
1、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通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3874.htm
2、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项目)联系电话: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