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基金委发布2022年度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2-06-01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发布2022年度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等条件要求,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2022年度合作的资助领域包括:

1、物理(申请代码1请选择A20至A30下属申请代码)。

2、化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B下属申请代码)。

3、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D下属申请代码)。

申请人请根据以上合作领域选择一项申请代码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项目数量为15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INSF向伊朗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联合申报协议

合作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由双方申请人签署合作协议(模板见基金委通知附件)。申报人请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涉外科研项目合同(协议)审批表》(见附件),送相关部门审批;合作协议通过校“信息门户-科研系统-申请”提交纵向合同申请,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纵向科研项目合同(协议)审批表》,连同协议到学术会议中心一楼科技服务大厅办理用章事宜。学校将留存一份协议及涉外科研项目合同(协议)审批表。

三、学校申报截止日期和材料报送

申请人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待学院审核通过后,请于2022年7月20日16时前在基金委系统提交,同时将科研审核系统的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的签章扫描版发至邮箱:zhaorui@hfut.edu.cn(邮件主题: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项目申报+姓名)。纸质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各1份于7月21日16时前交至科技服务大厅。

四、其他事项

1、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通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5580.htm

2、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项目)联系电话: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附件:合肥工业大学涉外科研项目合同(协议)审批表.docx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合肥工业大学科研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9 news.hfut.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