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2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现征集2024年度重大项目立项建议,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见基金委网站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重大项目领域
建议人建议重大项目立项领域时应突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根据科学发展趋势,参考“十四五”化学科学部优先发展领域,提出前瞻性研究方向。与在研重大研究计划及重大项目相近的领域原则上不再接受建议。
“十四五”化学科学部优先发展领域:
(1)分子功能体系的精确构筑
(2)非常规条件下的传递、反应及测量
(3)物质科学的表界面基础
(4)分子选态与动力学
(5)超越传统体系的电化学能源
(6)新范式下的分子化学工程
(7)多功能耦合的化学传感与成像
(8)免疫与神经化学生物学
(9)绿色合成方法与过程
(10)能源资源高效转化与利用的化学、化工基础
(11)环境生态体系中关键化学物质的溯源与安全转化
(12)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在化学、化工中的应用
(13)新材料的化学创制
(14)软物质功能体系的设计、调控与理论
(15)生命体系多层次交互通讯的分子基础
三、建议书提交方式
立项建议人请于2023年8月28日前将“立项建议书”电子版(模板见基金委通知附件)在校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纵向用章申请”,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到科技服务大厅办理用章事宜。请于8月30日前将建议书PDF格式的电子版和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化学科学部:
邮 箱:chemoffice@nsfc.gov.cn
电 话:010-62328295,010-6232932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邮编:100085
四、其他事项
1、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通知: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939.htm
2、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项目)联系电话: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