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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发布关于征集化学科学部2024年度前沿导向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群立项建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8-02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现征集2024年度前沿导向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群的立项建议领域,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见基金委网站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位

  前沿导向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群旨在资助针对国际科学发展趋势,以前瞻性、原创性、引领性为显著特点的项目,目标是为解决科学难题,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探索新现象、开辟新领域和新方向,以促进中国化学的新发展。优先支持中国学者独创的概念和体系,或建议内容在国际上具有显著特色、能够较快形成我国学者引领的研究方向。具有多重层次科学问题的方向或领域拟以项目群的方式立项资助。

  前沿导向重点项目或重点项目群中单一课题的资助强度与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重点项目的资助强度相当。

二、立项建议书主要内容

  (一)领域名称(不超过30字);

  (二)领域简要说明;

  (三)立项必要性(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挑战、我国的研究基础与优势等);

  对于原创性思想和概念,应重点阐释其意义及对学科未来发展的推动作用;对于具有一定优势的研究领域或方向,应重点阐释我国学者的研究特色、国际影响力,或在解决国家需求方面的潜力。

  (四)拟解决的核心问题;

  (五)建议人简历(限1人,请勿罗列论文)。

三、建议书提交方式

立项建议人请于2023年8月28日前将“立项建议书”电子版(模板见基金委通知附件)在校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纵向用章申请”,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到科技服务大厅办理用章事宜。请于8月30日前将建议书PDF格式的电子版和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化学科学部:

邮 箱:chemoffice@nsfc.gov.cn

  电 话:010-62328295,010-6232932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邮编:100085

四、其他事项

1、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通知: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940.htm

2、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项目)联系电话: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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