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2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现征集2024年度重大项目领域建议,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见基金委网站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重大项目资助强度(直接费用)一般不超过1500万元。
二、领域建议的要求
1、所建议的重大项目领域应具有组织实施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2、注重从工程应用实践中提炼科学问题并提出基础研究内容,科学目标明确、集中,学科交叉性强;
3、国内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研究队伍优势明显,且优秀中青年人才储备充足;
4、经过较高强度的支持,有望在解决关键科学问题方面取得较大突破,推动产生更多原创性重大成果。
三、领域建议的主要内容
1、重大项目领域建议依据。论述与建议领域相关的科学前沿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重阐述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2、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及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科学目标简洁明确,核心科学问题要高度凝练并具前瞻性;围绕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研究内容须有机联系、相互支撑,体现学科交叉性。
3、在相关领域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说明我国研究队伍现状及国际地位,着重论述我国是否具备开展相关研究并取得突破的基础和条件。
四、重大项目领域建议提交方式
建议人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将“重大项目领域建议书”(模板见基金委通知附件)在校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纵向用章申请”,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到科技服务大厅办理用章事宜。
建议人于10月19日前(以电邮发出时间和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同时提交建议书的纸质盖章材料和电子材料各1份至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纸质盖章材料中,所有建议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第一建议人依托单位公章。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收),010-62326884,邮编:100085。
电子材料(pdf格式)通过Email发至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doeminfo@nsfc.gov.cn)并抄送至各相关学科(相应联系信息如下):
金属材料(E01):chenkx@nsfc.gov.cn,010-62327144;
无机非金属材料(E02):wuji418@nsfc.gov.cn,010-62327100;
有机高分子材料(E03):orgpoly@nsfc.gov.cn,010-62328337;
矿业与冶金工程(E04):E4m@nsfc.gov.cn,010-62327136;
机械设计与制造(E05):mech@nsfc.gov.cn,010-62327084;
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E06):ete@nsfc.gov.cn,010-62327131;
电气科学与工程(E07):ee@nsfc.gov.cn,010-62328301;
建筑与土木工程(E08):jijun@nsfc.gov.cn,010-62328359;
水利工程(E09):lidp@nsfc.gov.cn,010-62328362;
环境工程(E10):gongyonge10@nsfc.gov.cn,010-62327092;
海洋工程(E11):liujp@nsfc.gov.cn,010-62327137;
交通与运载工程(E12):e12_nsfc@nsfc.gov.cn,010-62327142;
新概念材料与材料共性科学(E13):ncm@nsfc.gov.cn,010-62327074。
五、其他事项
1、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通知: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0309.htm
2、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项目)联系电话: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