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6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现征集2024年度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见基金委网站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重大项目立项领域条件。
1、建议人应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精心凝练科学问题,开展大跨度的交叉研究,提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立项领域建议。
2、所凝练的关键科学问题需具有基础性、开创性和前瞻性;目标明确,应聚焦中国管理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科学问题。
3、国内已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优秀中青年人才储备充足,有望在所提议的研究方向取得较大突破。
(二)建议人资格。
1、第一建议人应是一线科研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长期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经历。
2、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总数不超过5人。
3、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同年只能提出或参与提出1项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
(三)立项领域建议的主要内容。
1、立项依据。论述与建议领域相关的科学前沿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重阐述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2、 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及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科学目标简洁明确,核心科学问题要高度凝练并具前瞻性;围绕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研究内容须有机联系、相互支撑,体现学科交叉性。
3、 在相关领域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说明我国研究队伍现状及国际地位,着重论述我国是否具备开展相关研究并取得突破的基础和条件。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征集将遵循回避制度,现任科学部咨询委员会委员不得作为项目建议人参与提出立项建议;参与重大项目指南论证和编制的专家,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该重大项目。
三、建议书提交方式
建议人请于2023年12月26日前将“立项领域建议书”电子版(模板见基金委通知附件)在校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纵向用章申请”,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到科技服务大厅办理用章事宜。建议书WORD版及首页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扫描生成的PDF版于12月29日16时前发送至管理科学部联系人邮箱:heyi@nsfc.gov.cn,同时抄送至科研院邮箱kyyzrb@hfut.edu.cn。
四、其他事项
1、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通知: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0839.htm
2、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项目)联系电话: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