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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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2

校内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校提名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名方式及要求

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采用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方式,分时段进行网上提名和书面(报送)提名。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要求等具体内容可在安徽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ah.gov.cn/kjzx/tzgg/122096001.html皖科重秘〔2023〕463号)查询。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根据《安徽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提名项目(人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重大科技成就奖:应突出被提名人的重大科技成就、对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对知识与创新的传承,具有新时代科学家、企业家精神,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2.自然科学奖: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应不少于1篇。所列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应为省内单位。完成人与完成单位必须在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单位信息中有所体现。

3.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三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之前应用),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创新成果须在安徽落地转化。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已获批三年以上的行政审批文件。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肥料、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审批时间应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

4.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组织)应是在与安徽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境外人员(组织)。生产、经营、招商引资、贸易往来等不在该奖范围之内。

5.外国人作为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被提名人的,须在中国国内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6.列入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并提交验收报告。

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医学类项目,凡未列入国家、省(部)、市级科研项目的自选项目,需提交单位立项依据及结题验收报告。

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凡未共同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计划(基金)的、无共同知识产权的,必须提供项目整体应用前的有效合作证明材料,如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许可等)登记证明、资金到账凭证等客观佐证材料。

7.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8.2022年度经受理评审但未授奖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再次提名2023年度省科技奖。(缓评及异议处理完毕不影响再次提名的项目除外)

9.项目技术内容未获得过其他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

10.正在申报其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11.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安徽省内注册的单位。

12.提名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的,将记入安徽省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三、提名需求申请

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拟提名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项目,请按照省奖提名通知要求提前准备提名书材料,并务必于2024年1月10日前登录校科研管理系统,点击“成果”-“奖励管理”-“奖励申报”—“新增”,提交申请并上传“提名需求表”(见附件1)和提名书中的“项目基本情况”表(模板见附件2)。学校将对项目材料初步审核后,分发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提名账号

各提名项目完成人于2024年1月15日起凭提名号登录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http://39.145.8.73:800/egrantweb/),按照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形式审查要求(见附件3)和系统说明在线填写提名书及相关附件。

四、提名项目公示

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拟提名项目完成人请务必于1月19日前将完整版提名书及附件材料(一式5份、模板见附件2)和项目公示内容材料(1份、模板见附件4)纸质版交至科技服务大厅,同时将上述材料word版发送至邮箱:kyycjc@hfut.edu.cn(电邮及附件标题为:安徽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材料+项目第一完成人姓名+项目名称),以便学校及时完成专家论证与项目公示。

五、提名材料要求

提名书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多个单位(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数量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填报。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

六、申报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

项目提名书请于2024年2月5日前在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提交;纸质提名书原件一式2份于2月19日前交至科技服务大厅。提名书主件、附件应按可拆卸方式(如塑料抽杆夹、长尾铁夹)合订成册,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以“一、候选人基本情况”或“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

七、参与奖励申报

按照学校科技成果管理相关规定,我校作为参与单位(非第一完成单位)的科技奖励项目需经学校审核后方能进行申报用章。请参与申报项目的校内第一完成人于1月22日前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提交奖励申报申请,并将提名书、公示材料以及签字盖章后的科技奖励联合申请审批材料(见附件5)作为附件提交,办理相关审核工作。

八、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657920   

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联系电话:0551-65370092

科研院联系电话:62901123(高老师、李老师);邮箱:kyycjc@hfut.edu.cn

附件1: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需求表.docx

附件2: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及提名书模板.rar

附件3: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要求.docx

附件4: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公示内容.docx

附件5:科技奖励联合申报项目申请审批材料.doc                                


科研院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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