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现就有关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和专家辅导工作。请各申请人认真准备,反复打磨、修改、完善申报书,做到精益求精,提高申报质量。
一、项目申请
1.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4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及时维护个人信息后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各学院管理员申请开户,管理员名单见附件1。
2.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5.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6.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9.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重要时间节点
1.预算审核(经费预算制项目):
(1)预算编写指导:为了提高编写和审核效率,财务处已对各学院科研财务助理进行培训,编写预算过程中可就相关问题咨询本学院科研财务助理。
(2)审核时间:2024年2月26日—3月4日,请各学院根据附件2时间安排上传预算审核。
(3)预算审核方式:网上审核,申请路径为:信息门户-科研经费审核-科研项目预算申报(对外)。请注意:经办人提交后,项目负责人需在“我的待办”中点击签名后发送,才能让财务收到审核申请。
(4)提交预算审核材料:基金系统的预算表截图和预算说明书(请尽量放在一个文档发送)。
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2901965。
2.学校集中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2024年3月6日14时。
各申请人应在此时间之前按学院要求将申报材料送至所在学院审查。
四、重要说明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请申请人按照《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4)自查,本人签字后交所在学院。
4.申报协议模板见附件5,供申请人参考。
五、材料报送
学院于2024年3月7日前将《开户登记表》(附件6)、《申请项目汇总表》(附件7)、《形式审查明细表》、《科研项目预算申报审核表》签字盖章后统一交至科技服务大厅,不接受个人提交的申请。
联系电话: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附件4: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形式审查明细表(全年通用)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