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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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发布2024年度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4-01-29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为促进国际科研合作,吸引和支持外籍优秀学术带头人在中国境内组建和带领研究团队,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之上,自2024年起将“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团队试点项目”正式更新设立为“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以培养和造就在世界科学前沿占有一席之地的研究团队。请各有关单位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等条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数理科学(A)、化学科学(B)、生命科学(C)、地球科学(D)、工程与材料科学(E)、信息科学(F)、管理科学(G)、医学科学(H)、交叉科学(T)。

1. 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位数字);

2. 填写申请书时,请准确填写“关键词”;

3. 交叉科学领域的申请人,请首先选择受理代码T01-T04,然后根据研究内容从A-H中选择不少于2个科学领域的申请代码填写申请书。申请代码详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二)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三)资助强度。

资助直接费用600万元/项,间接费用12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科学直接费用480万元/项,间接费用120万元/项)。

二、申请条件及基本要求。

1. 项目申请人作为合作创新研究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外国国籍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具有国际公认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能够领衔组建和带领研究团队,在华开展创新性研究;

(3)需保证资助期限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

(4)与依托单位须签署协议(若申请人在申请阶段有国外全职工作单位,须请国外单位知悉)。

2. 项目参与者作为合作创新研究团队的研究骨干,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国籍不限。

3. 每个项目的研究骨干不超过4人,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

4. 项目申请人及参与者在中国工作期间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限项申请规定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

2. 正在承担和资助期满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研究基金延续支持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3. 正在承担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4.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合计限1项。

5. 本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范围。

四、学校申报截止日期和材料报送

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学院审核后于2024年3月6日14时前在基金系统提交,相关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同集中申报期其他项目。

五、其他事项

1、附件材料:

(1)申请人与依托单位签订的项目申报协议书。该协议书须使用协议书模版(见基金委通知附件),申请人本人签字后由依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章)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注意:只加盖科研管理部门、二级学院章等部门公章的无效)。

(2)提供5篇申请人本人公开发表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电子版文件。

(3)申请人与依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应体现本指南中“申请条件及基本要求”中1-(3)的内容,即申请人“需保证资助期限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若当前尚未签订聘用合同的或所签订合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在项目获批准后提交项目计划书时,申请人须一并提交符合要求的聘用合同,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不予拨款或予以终止。

(4)涉及科研伦理及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申请人须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应的审核证明材料。

2、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通知: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748.htm

3、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项目)联系电话: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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