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2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6年度中日、中巴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等条件要求,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合作国别 | 中日(日本) | 中巴(巴基斯坦) |
外方资助机构 | JSPS | PSF |
资助领域 | 数学和物理、化学、生命、地球、工程与材料、信息、管理和医学 | 1.可再生能源(申请代码1须选择E下设申请代码) 2.计算机科学与人工智能(申请代码须选择F下设申请代码) |
资助规模 | 合作交流:不超过20项 双边研讨会:不超过4项 | 合作交流:不超过15项 双边研讨会:不超过3项 |
研究期限 | 合作交流:2026年4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双边研讨会: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 |
资助强度 |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万元/项,外方资助机构向外方合作者提供相应的资助。 | |
资助内容 | 合作交流:中外科研人员互访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 双边研讨会:对于出国参会的申请,资助中方科研人员出访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签证保险等相关费用;对于在华举办会议,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外双方参会人员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
二、申请限项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同一组织间协议框架下的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三、学校申报截止日期和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及科研诚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审核后,于2025年9月1日16时前在基金委系统提交,同时将纸质申报书、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各1份交至科技服务大厅,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的签章扫描版发至邮箱:kyyzrb@hfut.edu.cn (邮件主题: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姓名)。学院审核提交后请及时与科研院联系。
四、其他事项
1、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通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5108.htm
2、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重大项目办公室:0551-62901951(吴老师),0551-62901115(赵老师)。
科研院重大项目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