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8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省科技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安徽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的通知》(皖科重秘〔2024〕170号)<原文链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仔细研读指南,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现将我校申报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应符合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申报榜单(指南)(见附件1),包括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大类,其中申报重大项目须完成所申报指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2、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原则上应建有相关领域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鼓励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申报项目。
3、重大项目同一领域我校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向一个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本年度未通过其他渠道申请,以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5、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同一个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个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
6、截至申报截止日期,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系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7、根据实际任务量申请财政资金。项目总经费不予调整,若立项批复的省财政资助少于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项目组自筹解决。项目组需出具《项目组补足差额经费承诺书》(见附件4),明确自筹经费解决方式(建议联合省内企业、科研机构共同申报),或者在合作协议里约定差额经费解决方式。
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二、项目推荐
重大项目同一领域我校限推荐1个项目,其他项目不限额推荐。申报重大项目的申报单位,学校将对申报单位生产经营、科研基础条件、研发团队等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后推荐。
三、申报协议
合作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的归属等。项目依托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申报协议(附件6)需通过校“信息门户-科研管理系统-申请”提交纵向用章申请,同时上传申报书作为辅证材料,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纵向科研项目合同(协议)审批表》,到学术会议中心一楼科技服务大厅办理用章事宜,学校留存一份协议。
四、申报流程
1、各学院按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审核、推荐工作,于7月2日17:00前汇总本学院申报意向表(附件2),发送邮箱kyyzrb@hfut.edu.cn(邮件主题为:2024年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申报意向+学院),学校将根据学院申报清单授权申报人。
2、申报人登录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进入“办事大厅”,选择“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6月28日。
3、请申请人于7月15日-7月23日通过“信息门户-科研经费审核-项目预算申请(对外)”按照系统提示提交预算审核申请并上传申报书中预算表(特别提醒:预算通过审核前不要在申报系统里提交)。预算审核后,下载打印预算审批表。
4、各学院于7月24日下午17时前将学院推荐函(附件3)Excel版发至:kyyzrb@hfut.edu.cn(邮件主题为:2024年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推荐+学院),同时将学院推荐函、对外申报预算审批表、形式审查表(附件4)和项目组补足差额经费承诺书(附件5,申报协议未约定差额经费补足方式的需交此承诺书)交至学术会议中心一楼科技服务大厅。仅接收学院推荐的申报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5、项目申报书于7月25日17时前在申报系统提交审核。
五、材料报送
待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注意:
1、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2、申报人需恪守科研诚信,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材料完整性负责。
3、合理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和经费预算,如批准立项,考核指标、项目总经费不予调整,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予变动(包括排序)。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0551- 66161997;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项目):0551-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附件: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