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09
校内各相关单位:
2018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具体内容可在安徽省科技厅网站查询(链接点击此处)。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方式
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采用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我校在省奖励办下达的限额范围内限额推荐。
二、申报时间安排
由于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为限额推荐,为做好我校报奖工作,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审,择优予以推荐。为此申报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1.提交材料阶段
请申报2018年省奖的老师在4月2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含附件(一式三份)报送至学术报告中心一楼科研院科技服务大厅,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我办邮箱hfutkjjl@163.com。
2.遴选评审阶段
根据省奖励办限额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审,择优予以推荐。
3.公示推荐阶段
根据限额遴选结果,公示推荐项目。同时通知准予推荐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推荐材料。
三、推荐材料要求:
2018年省科学技术奖分时段进行网上推荐和书面(报送)推荐。申报者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时(http://cgjl.ahinfo.gov.cn/),请仔细阅读系统使用说明和各类推荐书填写说明,按要求认真填写。
1、推荐材料要求:推荐材料内容应重点突出项目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技术创新;内容完整、真实,文字描述准确、客观;知识产权清晰。推荐材料所填内容应与主要附件中各类证明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
2、主要附件要求:电子版附件数与纸质版附件数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并且两者内容一致。
联系人: 陈大为 朱晓勇
电话:62901925、62901126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18年04月09日
注:2018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人选)的条件要求
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重大科技成就奖的候选人,应是国家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科技奖一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2、自然科学类项目:主要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主要作者(或是主要学术思想的提出者)。论文专著仅署名国外单位的,不得列为代表性论文专著;论文专著署名同时包含国内、国外单位,且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须在附件提交国际合作证明;我省学者为非通讯作者的,通讯作者应当提供同意报奖的知情证明;两个及以上完成人联合报奖的,第一完成人应当提供合作关系说明并承诺签名。
3、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两个及以上完成人联合报奖的,第一完成人应当提供合作关系说明并承诺签名;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报奖的,应提供单位合作证明。列入主要完成人名单的完成人应实际参与项目研究,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
4、技术合作类项目:候选人(候选组织)应是在与安徽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境外人员(组织)。生产、经营、招商引资、贸易往来等不在该奖范围之内。
5、自然科学类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7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应当于2017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列入国家或省部以上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6、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省科技奖评审。
7、2017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完成人推荐2018年度省科技奖。
8、2017年度会评通过项目公示后提出撤消申请的,2018年不得再次申报。